🇲🇾 马来西亚房产 11 年 · 每个数字都标明来源与核实日期
第 5 类 / 共 5 类

避坑:哪些你自己查得到

这一类跟前面四类不同:前面讲规则,这一类讲你自己动手可以查到什么。

也要先说清楚——这一页有好几处我查不到,而查不到的部分我全部标出来了。其中有一项(欠缴管理费会不会跟着房子转到新业主身上)恰恰是二手买家最想知道的,我没能确认,所以没有写答案。

查发展商:官方入口

要查什么 入口
私人房屋项目与发展商查询 teduh.kpkt.gov.my/perumahan-swasta
问题项目(sakit)与烂尾项目(terbengkalai)名单 teduh.kpkt.gov.my/senarai-projek-sakit-terbengkalai
被官方发出警告的发展商 teduh.kpkt.gov.my/pelaporan-bermasalah
投诉(SISPAA 系统) kpkt.spab.gov.my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这几个入口的查询结果长什么样,我无法核实。TEDUH 是 JavaScript 应用程式,对自动请求只回传空白页面——我拿得到网址,读不到结果画面。

所以本页只告诉你去哪里查,不敢描述查出来会显示哪些栏位,也无法确认那份名单的资料截止日期。请自己用浏览器打开看。

另外提醒一个常见误会:HIMS(hims.kpkt.gov.my)不是公开查册系统,那是发展商登入用来申请执照、广告准证与房屋发展账户的后台。

「问题项目」与「烂尾项目」的官方定义

类别 KPKT 的定义
Projek Sakit(问题项目) 工程进度落后应有进度超过 30%买卖合约期限已届满。
Projek Terbengkalai(烂尾项目) 未能在合约期限内完成,且工地连续六个月没有显著施工活动高等法院已登记清盘呈请;已被委任接管人;发展商书面承认无力完成——并且经部长依《房屋发展法令》第 11(1)(c) 条认定为烂尾。
两个来源打架

KPKT 自己的定义页引用了一部已经废除的法令。

KPKT 页面写:清盘呈请依据《1966 年公司法令》第 218 条。
但《1966 年公司法令》已被《2016 年公司法令》取代。这里照 KPKT 的原文印出来,不替它改成 2016——因为我不知道它是笔误,还是行政上仍沿用旧表述。

买家可以申请确认信:问题项目用 BPPS 表格,烂尾项目用 BPPT 表格。
联络:问题项目 03-8891 4200;烂尾项目 03-8891 4003

执照与广告准证

发展商执照的依据是《1966 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第 5 条与 1989 年规例第 3 条;广告与销售准证(APDL)是 1989 年规例第 5 条;房屋发展账户是第 7A 条与 1991 年规例。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我找不到任何官方的、可以逐号验证执照或广告准证有效性的公开程序。

能给的唯一安全建议:执照号码与广告准证号码必须出现在广告文宣与买卖合约上——先确认它们真的印在那里,再拿去 TEDUH 比对,有疑问就书面去函国家房屋局。

同样地,房屋发展账户虽然是法定义务,但我找不到任何让买家查阅的公开管道。如果有人告诉你「你可以去查发展商的 HDA 账户」,请他把查询网址给你。

房屋买家仲裁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很多人以为仲裁庭是万用的。它不是,而且限制比想像中紧。

项目 内容
受理范围 买家与持牌发展商之间、因买卖合约而生的争议(《房屋发展法令》第 16N(2) 条)。
金额上限 每宗 RM50,000。超过此数,只有在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时才受理。
分层管理仲裁庭的上限是 RM250,000,那是另一个庭。
时限(全部 12 个月) 逾期交房与合约类索赔:自 CCC 发出之日起 12 个月
技术缺陷类:自缺陷保修期届满起 12 个月
合约在 CCC 之前终止者:自终止之日起 12 个月
地域 只限西马与纳闽。沙巴、砂拉越不适用。
标的 房屋,含 SOHO。不包括商业建筑物。
提交费用 每份表格 RM10。现金、银行汇票或邮政汇票,抬头「Akauntan Negara Malaysia-KPKT-T」。不收私人支票,不接受邮寄现金。
律师 原则上不准委任律师,除非涉及复杂法律问题有严重经济困难,并获庭长批准。
外国人出庭 每次开庭都须出示护照正本
处理时间 客户宪章 100 个工作天;裁决书于 10 个工作天内送达双方。

仲裁庭明文不受理的事项,值得整段读一次:

烂尾项目、诽谤、疏忽、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土地追索、遗嘱与无遗嘱继承、商誉、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业主与租客纠纷产权转让律师的服务、发展商顾问的设计缺陷、CCC 的有效性

请特别注意第一项与倒数第三项。项目一旦被正式认定为烂尾,仲裁庭就管不了;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仲裁庭也管不了。

裁决不履行怎么办:提交不遵从通知书四份连同裁决书六份,由秘书转送推事庭。刑事方面,不遵从裁决可处RM10,000 至 RM50,000 罚款,或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来源:KPKT, Tribunal Perumahan dan Pengurusan Strata,页面显示更新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

逾期交房赔偿:怎么算、怎么提

KPKT 自己给的公式:

逾期天数 × 房价 × 10% ÷ 365

KPKT 的示范例子:100 天 × RM300,000 × 10% ÷ 365 = RM8,219.18

要准备的文件(连同表格一):买卖合约副本一份、交空置管有通知书副本一份、CCC 副本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各一份。

程序:表格一四份全部签名或按指印,加上一份 Borang Butiran TTPR,加 RM10。仲裁庭会退回三份盖印本:你自己、发展商,以及你的贷款银行。第一次开庭时要证明已送达发展商与银行

起算日的关键判决第 3 类:联邦法院 2021 年 PJD Regency 案裁定,起算日是缴付订金那一天,不是签约日。订金收据请留好。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上面的公式我引用的是KPKT 常见问答的写法,不是法定合约条文原文。附表 G 与附表 H 的原文我从 KPKT 网站上抓不到(该站只放了 2012 与 2015 年的修订条文,没有 1989 年主体规例)。费率与起算方式以你合约里的条文为准。

包租承诺(GRR):我能确定的,和不能确定的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关于包租承诺,我几乎什么都没能核实。

查不到的包括:KPKT 或国家房屋局有没有任何关于包租的通令或指引;包租算不算需要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的集体投资计划;证监会或国家银行有没有发过相关声明;以及任何一个具名的马来西亚包租失败案例

所以这一段不会点任何项目或发展商的名,也不会告诉你「包租受不受监管」。找不到证据不等于证明不存在——只是代表我没查到,不该拿来当结论。

但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而且我认为它比任何案例都重要:

仲裁庭的管辖权被第 16N(2) 条限定在「因与持牌发展商的买卖合约而生」的争议,而且不受理商业建筑物,也不受理业主与租客纠纷

包租承诺通常是三种情况之一:写在买卖合约之外的另一份协议里由一家管理公司而不是发展商承担、或者附在商业地契的单位上

这三种情况,全部落在仲裁庭管辖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包租出问题时,你不能用那条又快又便宜(RM10)的途径,只能上民事法庭告——而对造可能是一家没有资产的公司。

所以签之前请把这四个问题问清楚,并要书面答覆:

  1. 包租条款是写在买卖合约本身,还是另一份协议?
  2. 承担付款义务的是哪一个法人?跟发展商是同一家公司吗?那家公司的实缴资本多少?
  3. 那笔回报的钱从哪里来?是不是已经含在我付的房价里(也就是我拿自己的钱回来)?
  4. 这个单位的土地用途类别是什么?如果是商业,仲裁庭这条路一开始就是关的。

另可查证券监督委员会的投资者警示名单sc.com.my/investor-alert-list该名单本身写明「is not exhaustive」,不在名单上不代表安全。旧网址 /regulation/investor-alert-list 已失效。

二手房:管理费欠款与分层文件

这里有两个几乎人人写错的说法,先更正:

常见说法 实际条文
「第 25 条是对单位设定的法定押记」 不对。《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第 25 条是业主的缴付义务,不是对单位设定的押记。
「表格 11 就是欠费证明书」 不对。表格 11 是依第 34(1) 条发出的催缴通知书。真正的欠费证明书Form 10(JMB 阶段)或 Form 19(管理机构阶段)。

你要的那份文件怎么拿:

阶段 法条 表格 期限
发展商管理期/JMB 第 31 条(单位业主或准买家均可申请) Form 10 收到申请与规费后 21 天内
管理机构 MC/附属管理机构 第 73 条(业主或准业主均可申请) Form 19 收到申请与规费后 21 天内

不发是刑事罪:规例第 19(2) 与第 30(2) 条——不依期发出证明书,可处罚款最高 RM50,000,或监禁最高 3 年,或两者兼施

注意第 31 与第 73 条都写明「准买家」也可以申请。你不必等到成为业主,签约前就可以要这份文件。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欠缴的管理费会不会跟着房子转到新业主身上?

这一题我没能确认,所以不给答案。法令第 33 至 35 条(JMB)与第 77 至 79 条(MC)我只读到条文标题层级,原文抓取中断,无法确认追讨对象是否及于后手买家。

这大概是二手买家最想知道的一件事,而我确实不知道。请你的律师就这一点给你书面意见——并且无论答案是什么,都先拿到 Form 10 或 Form 19。

一个不花钱、当场就能做的检查:

《分层管理法令》第 6(5) 条规定,分割表(schedule of parcels)必须随时展示在发展商的每一间办公室与分行,以及任何进行销售的场所

你在销售展厅就可以要求看。第 6(1) 条更规定,没有向建筑物专员存档分割表之前,任何单位都不得出售。违反第 6 条可处罚款最高 RM500,000 或监禁最高 5 年

展厅拿不出这份文件,本身就是一个答案。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产权查册(carian rasmi)的费用、办理时间与显示栏位,以及违规装修的法律后果私人注记(caveat)的条文编号,本页一律不写。

原因是:马来西亚总检察署的法规入口(lom.agc.gov.myagc.gov.my)对我试过的每一个路径都回传空白内容,各州 e-Tanah 入口也读不到内容。与其凭印象写一个条文号码,不如留白。这几项请直接问你的产权转让律师。

选区:先看我实际追踪的项目分布在哪里

我不排名地区,也不会说哪一区最值得买。能给你的是一件可查证的事实:本站追踪的 92 个柔佛项目与其余各州项目,实际上分布在哪里。这份分布本身就说明了跨境买家的注意力集中在哪几块。

州属 / 地区 本站追踪的项目数 官方身分(只写查得到的)
柔佛(全州) 92 全境属 JS-SEZ 范围。JS-SEZ 协议 2025 年 1 月 7 日签署,面积 3,588 平方公里,共九个旗舰区。
 新山市区 29 对应 Flagship A(Johor Bahru Waterfront)。旗舰区边界官方尚未公布。
 Iskandar Puteri(含 Medini) 13 Flagship B,商业服务/全球服务中心类。IRDA 总部设在 Medini。
 Larkin / Ulu Tiram 4 / 5 在依斯干达特区与 JS-SEZ 范围内。
 Danga Bay / Seri Alam / Tebrau / Permas Jaya / Bandar Dato Onn 3 / 3 / 3 / 4 / 3 同上。这些地点是否落在某个旗舰区内,目前无人能确认——边界未公布。
吉隆坡 40 联邦直辖区,与依斯干达、JS-SEZ 无关。
 KLCC / 武吉加里尔 / 孟沙 / 武吉免登 10 / 5 / 3 / 3
雪兰莪 31 外国人只开放分层产业,且按区分三个门槛价——见第 2 类
 八打灵再也 / 万挠 / 蒲种 / 沙登 6 / 5 / 3 / 3
槟城 5 岛上与威省门槛价不同;2026 年 8 月起有全马第一套短租细则——见第 4 类
沙巴(亚庇) 3 沙巴用自己的土地法(Cap. 68),国家土地法典不适用。半岛的规则不能套过去。

来源:数字由本页在载入时从本站项目资料库读出,不是抄写的快照。旗舰区名称与面积取自 JS-SEZ 官方网站与 MIDA 文件。

关于「我的项目在不在 JS-SEZ 旗舰区里」这个问题:

JS-SEZ 官方常见问答第 9 项写着,新公布的七个旗舰区「边界将在各部门批准后再行公布」

也就是说,截至今天,没有任何人能告诉你 Tebrau 或 Mount Austin 在不在 Flagship A 里面——包括发展商的销售人员。如果有人拿「本项目位于 JS-SEZ 旗舰区」当卖点,请他出示公布的边界图。

另外要分清楚两套完全不同的字母编号:依斯干达特区 2006 年的 A–E 区,与 JS-SEZ 的 A–I 旗舰区,两者不是同一回事,经常被混着讲。

关于地区,我不写的部分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本页不提供任何「从某某区到新加坡关卡开车几分钟/几公里」的数字。

我在 IRDA、新山市政厅、柔佛州政府、MRT Corp、马来西亚交通部、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与 JS-SEZ 官网上,都找不到官方公布的道路距离或车程。地图软件算得出来,但那不是官方数字,写上去会让人误以为经过查证。

同样地,各区的商场、学校、医院、巴士路线,我无法逐一从官方来源核实,所以不在这一页罗列。

唯一有官方数字、也确实经过查证的跨境时间是 RTS:

项目 官方数字
目标通车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MRT Corp 2026 年 1 月 21 日新闻稿,称车站幕墙钢构完成、进度「ahead of schedule」。
全长 4 公里(马来西亚段 2.7 公里,新加坡段 1.3 公里)
车站 武吉查加 与 兀兰北(Woodlands North),两站
行车时间 6 分钟这是列车行驶时间,到的是兀兰北车站,不含通关时间,也不是到新加坡关卡的时间。
运力 每方向每小时 10,000 人次;通车初期约每日 40,000 人次
通关方式 马新两国的通关设施设在同一栋建筑内,出发站一次完成查验,抵达后直接出站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RTS 目前的工程进度百分比,我查不到 2026 年的官方数字。MRT Corp 媒体页上最后一个公布的百分比是 77.61%(2024 年 6 月 11 日)。原定 2026 年 5 月的动态测试有没有开始,我也没有找到确认。

另外,通车日期我只能引用马来西亚方面的说法——新加坡陆交局与交通部的页面我读不到,所以本页不写「两国政府都以 12 月 31 日为目标」

来源:MRT Corp, RTS Link,页面最后修改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MRT Corp 2026 年 1 月 21 日与 2025 年 7 月 28 日新闻稿。

经过查证的沿线项目与地区资料在RTS 沿线项目新山房产指南

术语表:合约与文件上会看到的缩写

下面只收买卖过程中真的会出现在文件上的几个。完整版在房产术语表

缩写 全称 对你的实际意义
SPA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买卖合约
向持牌发展商购买时,格式是法定的:有地用 Schedule G,分层用 Schedule H先确认你签的是哪一份——交房期限差 12 个月。
APDL Iklan dan Jualan
广告与销售准证
1989 年规例第 5 条。准证上的核准售价band,就是判断外国人能不能买的依据——本站 131 个项目的资格判定就是这样算出来的。
VP Vacant Possession
交空置管有(交屋)
Schedule G 24 个月、Schedule H 36 个月,自合约日起算。逾期赔偿为房价每年 10%,按日计。
DLP Defect Liability Period
缺陷保修期
交屋起 24 个月。发展商须于收到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修复。向仲裁庭申索技术缺陷的时限,是自 DLP 届满起 12 个月
CCC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and Compliance
竣工与合规证明
取代旧制的 CF。逾期交房索赔的 12 个月时限,从 CCC 发出之日起算。
RPGT Real Property Gains Tax
产业盈利税
卖出时课征。外国人第 6 年之后仍是 10%,永远到不了 0%。买方须扣留 7% 直接汇给税务局。
JMB / MC Joint Management Body / Management Corporation
联合管理机构 / 管理机构
分层产业的管理层。两者权限不同:JMB 的附加细则只及于公共产业,MC 的可及于整栋。要查欠费证明,JMB 阶段是 Form 10,MC 阶段是 Form 19
COB Commissioner of Buildings
建筑物专员
管理机构的附加细则必须在 30 天内向 COB 存档。要确认某栋楼能不能做短租,就是要这份存档文件。
GDV Gross Development Value
发展总值
行业用语,不是法定名词。指整个项目预计的销售总额。它衡量的是项目规模,跟你那一间的价值或回报没有关系——被拿来当卖点时要留意。
NLA Net Lettable Area
净可出租面积
行业用语,不是法定名词。商业物业常用,指扣除公共空间后可出租的面积。跟住宅的「建筑面积」不是同一个概念,比较时不要混用。
这一项我查不到,所以留白: eSPA 这个缩写我没有找到官方定义,所以不列在上表。市面上有人用它指电子化签署的买卖合约流程,但我在 KPKT 或任何法规文件上找不到这个词的正式定义或法定地位

如果发展商要你走「eSPA」流程,请直接问三件事:这份合约是不是法定的 Schedule G 或 H?条款有没有任何改动?签署后我拿到的正本是什么形式?

这一页帮不了你的部分

上面每一条都是通则。通则决定不了你那一间。你看上的那个单位是什么地契、在哪一州、什么价格、发展商是谁——这四件事凑在一起才有答案,而这四件事我必须逐个去查。

还有一件要讲清楚:我不是律师,也不是税务顾问。这一页是把公开的官方资料整理好、标上出处,让你知道要问什么问题。真正要签字的时候,请让你的律师对着你那份合约确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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